咸寧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(2022年)
為更好地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本單位信息,進一步推進政務公開,提高辦事效率,根據《湖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》(省政府令第262號)等文件,結合實際,特編制咸寧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。
一、主動公開
(一)公開范圍
本單位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政務信息范圍詳見本單位編制的《咸寧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務信息公開目錄》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可在“咸寧市水利和湖泊局”門戶網站(網址為http://www.davezunkel.com/)網上查閱和咸寧市水利和湖泊局辦公室現場查閱。
(二)公開形式
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和現場查閱形式,同時還采取宣傳欄、電子屏幕、新聞媒體、印刷物等輔助性公開形式。
(三)公開時限
應當主動公開的各類政務信息產生后,本單位將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,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公開的,公開時間不遲于信息生成后15個工作日。
二、依申請公開
(一)公開范圍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單位提供主動公開信息以外的政務信息,可以向本單位申請獲取,除特殊情況外,本單位將予以提供。
(二)受理機構
本單位信息公開受理機構為咸寧市水利和湖泊局辦公室。
辦公地址:咸寧市咸寧大道246號
辦公時間:8:30--12:00;15:00--18:00(公休日除外,季節性辦公時間調整見公告)
聯系電話:0715—8128888
傳真號碼: 0715—8128826
郵政編碼:437100
電子郵箱:xnswbgs@163.com
(三)公開程序
1、申請提出
申請信息公開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需填寫《咸寧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》(詳見附件1),該表可以在咸寧市水利和湖泊局辦公室領取,也可在咸寧市水務局門戶網站上下載電子版本。申請方式:
(1)當面申請。申請人可持相關證件到咸寧市水利和湖泊局辦公室,當面提出申請。
(2)信函、傳真、電子郵件申請。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,請在信封左上角注明“政務信息公開申請”的字樣;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,請在首頁左上角注明“政務信息公開申請”的字樣;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提出申請的,請在郵件主題中注明“政務信息公開申請”的字樣,發送至本單位受理郵箱。
(3)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,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業務。
2、申請處理
(1)審查。本單位收到申請后,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,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,并要求申請人補充或更正。
(2)登記。對于《申請表》填寫完整且能提供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,即時預以登記并出具回執。
(3)答復。本單位受理機構自收到申請之日起 15個工作日內按下列情況予以答復(特殊情況經審批可延長 15個工作日): ? ?
?①屬于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,告知公開權利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; ? ?
?②屬于部分公開的政府信息,告知公開權利人部分公開的理由; ? ?
?③屬于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,告知公開權利人不予公開的理由; ? ?
?④不屬于本局的政府信息,可提供公開權利人該政府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系方式; ? ?
?⑤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告知公開權利人實際情況。
3、申請流程
咸寧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流程詳見附件2。
三、申訴監督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單位未依法履行政務信息公開義務的,可以向市委農辦紀檢組投訴。
投訴電話:0715-8126734
辦公地址:市行政服務中心5樓
郵政編碼:437100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違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和《湖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》的具體行政行為,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。
咸寧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務信息公開申請表
申 請 人 信 息 | 公 民 | 姓 名 | 工作單位 | ||
證件名稱 | 證件號碼 | ||||
聯系電話 | 傳 真 | ||||
郵政編碼 | 電子郵箱 | ||||
聯系地址 | |||||
法人或 其他組織 | 名 稱 | 組織機構代碼 | |||
法人代表 | 聯系人姓名 | ||||
聯系人電話 | 傳 真 | ||||
聯系地址 | |||||
電子郵箱 | |||||
申請時間 | |||||
所 需 信 息 情 況 | 所需信息的名稱 | ||||
所需信息的內容描述 | |||||
所需信息的用途 | |||||
所需信息的提供方式 |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(可多選) □ 紙面? □ 電子郵件? □ 光盤? □ 磁盤 | 獲取信息的方式(可多選)? □ 郵寄? □ 快遞? □ 電子郵件? □ 傳真? □ 自行領取 、當場閱讀、抄錄 | |||
備注 |
咸寧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流程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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